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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买车即送“驾驶证”? 男子无证驾驶被查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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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嫌使用假证的男子法律意识之淡薄让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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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勤民警介绍,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关三小路段处正常执法。10时30分,在检查一辆号牌为赣C4MB**号的三轮车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三轮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字体异常、墨迹不清,有涉嫌假证的嫌疑。民警遂即询问三轮车驾驶员高某驾驶证的来源,高某回答民警:“我没学过驾照,也不知道开车要有驾驶证。这个证件是我在江西买车的时候老板免费送我的。那个车老板跟我讲,拿着这个驾驶证,全国都通用”、“我从江西一路开过来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就算出了事情也跟你们无关。再说我又不知道这个是证是假的,我也是受害者……我也是被冤枉的,你们就放我走吧”。这一番毫无法律常识的胡言乱语,让执勤民警对高某的无知深感不安。
搜狗截图17年07月06日1522_3.png
通过进一步核实,三轮车驾驶员高某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乡人,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任何部门举办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其手持的三轮车“D”证为假证,属无证驾驶。事情调查清楚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民警当场将高某出示的假证予以收缴,并向其宣读相关法律条款。同时,耐心地告知其使用假牌、假证所带来的危害性和所承担的法律风险。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高某认识到了自身犯下的错误,对自己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等待高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唐仁洪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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