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该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民间办酒,除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视为违规酒席。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天柱县“新规”: 婚丧酒外均为违规酒席 (黔东南州委宣传部直管网站——黔东南信息港报道原文截图)
对于天柱县较为严格的酒席操办规定,天柱县文明办主任陈守桢对南都记者解释,“出台这个指导意见,是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后做出的。调查中绝大多数群众认为,现农村办酒名目繁多,打工务工有些余钱,多花在了送礼上,有苦难言,希望党委政府能出面规范引导,倡导节俭办酒,减轻群众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顺应本地民意,所以出台指导意见,倡导移风易俗,助推乡风文明。”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自2016年以来,贵州省多市县都在出台相应条例,严格限制民间酒席操办,比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顺市等下辖市县。
罗甸县文明委2017年11月5日发出的《罗甸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倡议书》
对于“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的规定,凯里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解释,比如有的人结婚两三次,如不约束,其一是多次办酒,其二收礼金也会对别人造成经济压力。
贵州省一些地区的居民对南都记者称,贵州办酒之风可怕,“民间办酒吃到人穷”,有些地方三十岁以上的人就摆寿酒,结婚、满月、上大学、参军、乔迁、买车、死人,少说有十几种摆酒席理由,礼金攀比形成恶性循环。“老家有句话:三年不办酒,人得横着走。意思是三年不办酒,家里得破产。”他们认为,“贵州这个风气确实该整顿”。
贵州多地规范民间酒席操办 违规将遭举报、通报曝光 天柱县位于贵州省东部,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辖县。南都记者查询发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辖市县,比如凯里市、镇远县、锦屏县、麻江县、三穗县,以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安顺市镇宁县,贵州许多地区都在推行酒席操办新规,严禁擅办酒席。
比如,2016年6月8日,麻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规范城乡操办酒席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适用对象包括本县辖区内操办的酒席和本县辖区内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麻江县的麻江籍公民及外县籍人员。2017年1月13日下午,贵州省凯里市召开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引领社风民风工作会议,出台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11月5日罗甸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通告》,规范操办酒席对象为罗甸县所有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罗甸县范围内的非本县籍人员。
贵州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定,操办酒席范围都限为结婚酒、丧事酒。要求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复婚、再婚方不得操办酒席。丧事酒席操办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除结婚酒、丧事酒外的其它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且婚丧酒席办理都有提前申请。
对于违规操办酒席的情况,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罚。黔东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在2016年4月发布消息称,三穗县纪委监察局近一个月共查处违规办酒3件,其中涉事4人均被通报曝光。三穗县制定出台的《三穗县关于规范城乡操办酒席的实施意见》,对举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元至2000元奖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委在2018年6月发布的通报中,指出2018年1月13日,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新关村主任莫荣昌在乡政府干部劝诫情况下,仍邀约亲朋好友参加其女操办的满月酒,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8日,莫荣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专家: 复婚、再婚方禁办酒席太荒诞
对于贵州一些地方新出台的“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存在不当之处,政府手伸得过长。
竹立家对南都记者称,再婚不让办婚宴,这不合理。“再婚的人很多,也是人生一大喜事,不应该禁止。想得这么细,太荒诞了,这就是莫名其妙、奇葩的规定。”
在他看来,严禁婚丧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也不合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地方上制定自己实施细则,对公职人员约束是对的,但这约束不是没有边界的,要遵循基本的风俗习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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