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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酒驾曝光台】最新一期“醉猫”名单,有你认识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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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初如果不是贪那几杯,

我可能已经升职加薪,

当上总经理,

出任CEO,

迎娶白富美,

走上人生巅峰!”
--------“醉猫”的哀叹
微信图片_20190623110622.gif
因此

交警打击酒驾一直在行动

无论白天黑夜

无论城市街头还是农村乡道

不光打击整治酒驾

现在

还要实名曝光酒驾人员
微信图片_20190623110624.gif

2019.6.10---2019.6.20

“醉猫”名单

“饮酒驾驶”人员名单
微信图片_20190623110628.jpg

涉嫌“醉酒驾驶”人员名单
微信图片_20190623110630.jpg

酒驾的代价!!
微信图片_20190623110632.gif
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杯酒

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可你若是酒后驾车

你就会拉远了你和家人的距离

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来源:凯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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