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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闻】] 法院“讨回”微信好友借款 老人千里迢迢送锦旗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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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厉法官和雷法官在吗?我特地从西安赶过来谢谢她们!”6月20日一大早,黄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前,一位六旬老人双手捧着一面印有“执法楷模  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激动的向工作人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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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原来是该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于某,陕西省西安市人,今天特意从西安赶来,只为给审理该案的法官们送上一面锦旗。据于某称,自己在2016年在遵义旅游时,与被告何某结识并互加微信成为好友。2017年3月,被告何某以自己养殖青蛙项目出现资金困难为由,向原告于某提出借款3万元的请求,并提供身份证、户口、项目图片等信息为证,于某于是根据何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向其打款2.5万元。事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却一直未偿还,还将其拉黑。无奈之下,原告于2019年3月初诉至黄平县法院,希望借助法律渠道讨回借款。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何某称没有借于某的钱,那是于某用于投资自己丈夫的养殖项目的资金。但面对原告于某举出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何某无言以对。最后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何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于某借款本金25000元、打款手续费20元,共计25020元。判决生效届满期间,被告何某没有上诉。

“真是谢谢法官,谢谢黄平法院为我这个老头子讨回公道。”见到法官的老人于某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紧握法官的手不肯放开。同时法官再次提醒何某,交友需谨慎,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法官提醒:因为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难以确定用户身份,庭审中对当事人的举证要求较高。因此微信交友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涉及到借款问题,出借人要谨慎,在不了解对方、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不要出借钱财,若已将钱财借出,要注重保存好借款的相关证据,出现不还或者被骗,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保护,维护好自身利益。
(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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