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顶风作案!黔东南一村民非法捕获两只果子狸,正在等待买家时“悲剧”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2日,麻江县森林公安局在工作中获知:贤昌镇甲耳村铁冲罗某某正在出售野生动物。获此消息后,民警迅速赶到罗某某家中开展调查核实,当场查获猎捕工具猫夹11个,在其杂物间查获被猎捕的野生果子狸2只。经调查获知:近期罗某某在自家屋后枇杷树附近发现野生动物踪迹后,找来猫夹等捕猎工具,于5月21日晚上安放在枇杷树下,并捕获了两只果子狸,打算出售,正在联系和等待买家。


微信图片_20200527113045.jpg

微信图片_20200527113015.jpg

花面狸(学名Paguma larvata),俗称果子狸,贵州境内习惯叫做花脸獐,属灵猫科食肉动物。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近年医学研究发现,果子狸也是携带传染性疾病的危险物种之一。


微信图片_20200527113038.jpg

依据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罗某某的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列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微信图片_20200527113041.jpg

微信图片_20200527113043.jpg

目前,查获的两只果子狸在伤情轻微的情况下,已于当日另择植被茂密、食源丰富的区域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公安机关呼吁: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做不得;食用野生动物是陋习,存在传染疾病风险,吃不得。希望全县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积极改变食用野生动物陋习,自觉提升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争做文明、守法公民。(图文:张德俊 张成平)
(来源:麻江县公安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凯里人论坛

    凯里人论坛

    板块简介:“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的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
    我们的公众号:kailiren168

  • 今日主题: 8/全部主题: 21875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