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君柏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凯里人论坛— 黔东南最聚人气互动交流社区

搜索

[【微信新闻】] 雷山一男子网鱼不成又购买农药毒鱼,判刑6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我今天兑现了在法庭上的承诺,感觉落心多了……”近日,在雷山县郎德镇杨柳村村委桥上,知错就改、言出必行的被告人余某某自行将购买的两千余元鱼苗投入河中,在场见证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村民纷纷为他点赞。至此,雷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理的“毒鱼”案终于圆满完结,余某某也完成了“毒鱼—放鱼—护鱼”的“救赎之路”。







微信图片_20200605162408.jpg





(投放鱼苗现场)



案情回顾:2019年5月14日,时值禁渔期,余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莫某某(另案处理)到雷山县郎德镇杨柳村附近用网捕鱼。期间渔网出现破损,三人遂商量决定由余某某前去商店购买渔网。余某某在购买渔网时,私自另外购买两瓶农药“甲氰菊酯”(俗名“灭扫利”),后投放到捕鱼河段,导致河内的鱼出现中毒现象,期间三人拾得三斤左右河鱼,随后被群众举报。经雷山公安局侦查鉴定,余某某投放的农药中检出甲氰菊酯。春夏交接正处鱼类水产品繁殖期,余某某投毒捕鱼行为对河流生态资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侵害。据此,2020年4月16日,雷山检察院将余某某起诉至雷山法院,该案于2020年4月30日审理终结,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余某某承诺向毒鱼河道投放价值两千元鱼苗。




微信图片_20200605162415.jpg




(余某某受审现场)






微信图片_20200605162417.jpg




(本案部分侦查图片)



在兑现投放鱼苗的承诺后,余某某向承办法官说道:“现在,我经常自发去监管这条河道,截止目前已逮住4个在禁渔期偷鱼的人并对他们进行警告和普法宣传。现在,我感觉守住这条河,也就是守住了自己的良心。”

下步工作中,雷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探索实行生态恢复补偿的惩戒模式,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切实为辖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积极延伸职能,精选典型案件深入村寨开展巡回审理,切实强化环境保护普法力度,主动向党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并与相关环保部门沟通协作,助推辖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
(来源:雷山县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黔东南微讯

    黔东南微讯

    板块简介:黔东南微讯让您及时了解黔东南各大事微情,新闻资讯,爱心公益及商家服务信息等。我们的公众号:qdnvxw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11744
  •  发布规则

     热点图文

     最新主题

    客服电话

    400855859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关注我们
    凯里人论坛微信公众号(Kailiren168)

    Powered by Discuz! X3.4 技术支持:D盾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