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6-12-20 16:08

一老人擅自砍伐软阔林种植杉木 被追究刑责



      近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吴某元因犯滥伐林木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       从江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份,被告人吴某元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在自留山内造杉树林,将从江县刚边乡刚边村“拉南”坡的国家公益林采伐与环割树皮。经从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测量、计算,被采伐的129株软阔林木蓄积为31.6735立方米,被环剥的73株软阔林木蓄积为41.4849立方米。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元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又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森林资源不被非法破坏,根据被告人吴某元的犯罪事实、情节、平时表现及社会危害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欧进坤 叶迎春 来源:黔东南人民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老人擅自砍伐软阔林种植杉木 被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