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2-17 17:10

微信偷转舍友5000元 回乡考证落法网



2月10日下午17时许,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大厅窗口前依旧车水马龙。一年轻男子持临时身份证到交警大队车管3号业务窗口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业务,窗口受理人员严格按照办理业务前的人员在逃信息查询,将该名年青男子身份信息输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资源库”后,显示一条“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签发的在逃记录。
确认该人是在逃人员后,窗口业务员当即以报名系统无网络,暂不能受理业务,待会网络恢复正常后方可受理为由告知办事的男子,将其稳住后,立即向大队值班民警报告并将其控制。
经初步核实,在逃人员杨某某,男,22岁,剑河县人,因2017年1月8日20时许,在浙江省永嘉县某明珠纽扣厂宿舍内,偷偷利用舍友蒋某某的手机微信转账至自己的手机微信,从而盗走蒋某某微信绑定银行卡内5000元人民币,2017年1月9日被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立案侦查。
剑河县交警大队控制杨某某后及时与县局刑侦大队联系,并将在逃人员杨某某移交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剑河县公安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微信偷转舍友5000元 回乡考证落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