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3-16 17:13

黔东南:前两月“扯袖子”139人“摘帽子”35人



2017年,黔东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好“歪树”、护好“森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实责任主体,激发责任担当意识。探索推行“森林管护区”制度,以此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突破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原则,既维护所辖区域面上全部“森林”,又重点监管下一级“树木”,做到对本管护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现状清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清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向清楚,需要追责问责的具体事项清楚,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措施清楚。州委书记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履责不力的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州纪委全会上开展述责述廉,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抓早抓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抓早抓小,挺纪在前,避免“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用纪律规矩管住二者之间的空白地带。通过举办辅导讲座、节前预防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意识。按照《关于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见》《黔东南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持续开展约谈工作,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纠正。1至2月,全州共约谈党员干部4008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3765人次,询问示警约谈96人次,纠错诫勉谈话141人次,问责处分谈话6人次。
坚持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凡属于提醒谈话能够解决的,积极采取约谈等方式来处置线索,特别是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通过谈话、诫勉、书面函询等方式力促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运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表,每月对不同形态所占比例、发生变化和特点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1至2月,共“扯袖子”提醒139人;“打板子”问责102人;“摘帽子”调整35人;“戴铐子”移送25人;实践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执纪理念。(黔东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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