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3-23 16:45

“举家外出,人间蒸发”?为了逃债还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



锦屏县法院通过错时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负债逃匿十六年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街上遇见承办执行法官发出:“谢谢您法官,感谢您了结我十六年的心结。现在回家我再也不用东藏西躲,人也可以大大方方在街上走了。人也精神、身体也长胖了”的肺腑之言。据悉,1999年9月30日下午5时许,被执行人龙某光聘请其亲友驾驶贵H65135号农用运输车前往湖南怀化批发水果转回途中,由于车辆转向不合格,车速过快及人员超载,致使车辆冲断公路大桥护拦,翻入河中,造成申请执行人唐某焱之妻,向某前之妻溺水身亡,乘客周某英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该案经锦屏县法院判决后,扣除已赔偿支付19680元外,龙某光还应分别赔偿向某前、唐某焱的丧葬费,死亡补偿等费共计十万余元。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龙某光为逃避债务,举家外出,下落不明。法院在执行中,拍卖被执行人龙某光的车辆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于2002年12月18日终结了当次执行程序。近日,在了解被执行人龙某光之妻回家,准备清明祭祖的信息,执行法官采取错时执行找到了被执行人。在面对面的执行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举家外出、人间蒸发”的逃债行为进行严厉批评;被执行人认识错误后提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向申请执行人请求减免部分债务,不怕借贷也要履行的意见。申请执行人知道被执行人的诚意后,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和全部利息,只要被执行人赔付6万元。被执行人龙某光之妻竭尽全力,用其母亲的房产抵押贷款,于协议次日当场兑现履行完毕,十六年的积案终于划上一个圆满句号。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锦屏法院汇集各方力量,加大错时执行力度,组织干警在清晨或晚上采取行动查找被执行人,执行工作见到成效,有力地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锦屏县法院黄光屏 刘荣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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