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7-4-4 17:09

施秉县法院20余天帮1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

近日,施秉县法院成功审理了18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仅20余天,成功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92797元。https://mmbiz.qlogo.cn/mmbiz_png/D7ibXbxU4nqsZsgNmicPc3cMnCDhPAYJIxIocFqJayRYIEce6ibKhUzmzziblyaY9KmpddbAyQMyzAkKGXhJGVMzdA/0?wx_fmt=png                                 (图为施秉县法院承办法官现场调解)

      据了解,2016年3月至7月期间,雷某等18名工人先后给吴某修建烤烟棚、砌地平、搬木料等工作,商议做工方式为点工不包料(师傅每天260元,小工每天120元),雷某等人按照吴某的要求进行施工。在雷某等人施工期间,吴某请同是施工人的李某为其记工(记工期)。施工完毕后,经过多次催讨,吴某只支付了部分工钱,余下工钱一直拒绝支付。这一拖就是近一年的时间。2017年2月,感觉走投无路的雷某等18人选择到法院诉讼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看到这样的情况坐不住了,主动与吴某、李某联系。在沟通中,吴某表示自己也很委屈,因为雷某等人给自己修建的烤烟棚质量不过关,出现漏水的情况,烤烟遭到雨水的侵湿,自己也遭到很大的损失,暂时没有钱支付给雷某等人,而且主要是李某在记工期,现在双方对工期也有很大争议。法官没有就案论案,而是谈起家长里短,他反复向吴某说明,18位民工就是十八个家庭,要考虑他们的生活。最后从法律角度耐心向吴某解释,并向吴某说明“拖欠民工工资已经入刑了,希望你多想想后果……”。反过来,法官也对雷某等人说,你们修建的烤烟棚质量确实有问题,也给吴某造成了损失,双方各让一步,就能把问题解决。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双方最终各让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承诺在卖了自己今年的烤烟后,于10月31日前就将与雷某等18人在调解书中确定的余下工资共计92797元全部支付清。当法官将18个案件72份调解书一一盖章,并逐个送到雷某等人的手中时,原、被告双方都对法官连声表示感谢。(马浩菱)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施秉县法院20余天帮1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