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5-5 16:13

“准媳妇”有去无回 男子迁怒村委会 结果换来5天拘留



因为对村干部的劝解不满,就借着酒劲将村委会的招牌砸烂,近日,黔东南镇远县涌溪乡芽溪村一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砸村委会招牌的龙某)

据介绍,男子龙某50多岁,有一位未经女方父母同意,也未办理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一年多的40多岁的“老婆”。因为龙某酗酒等原因,女方父母不放心女儿和他一起生活,于2016年12月份请求涌溪派出所和芽溪村委会出面劝说,让女儿跟父母回到娘家生活。在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不断做思想工作下,龙某最终答应让“老婆”回娘家“治病”,但要村干部保证,治好后就送回来。
2017年春节过后,“老婆”还未回来,龙某就时常到芽溪村委会去吵闹、去索要人。村干部指出,是龙某自身的原因造成女方不愿再与龙某生活,同时龙某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龙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对此,龙某怀恨在心。
今年3月31日14时许,龙某借着中午饭的酒劲,前往芽溪村委会所在地,把‘镇远县涌溪乡芽溪行政村委员会’和‘镇远县涌溪乡芽溪行政村计划生育协会’这两块标识牌故意砸坏,后扔在芽溪村委会门口人行道旁,造成损失价值约600元。随后,龙某外出务工藏匿。
龙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镇远县公安局涌溪派出所民警调查,5月4日上午,民警获知外出“躲风头”的龙某已经回家,遂前往龙某家将其抓获。
当天,龙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龙冠宇 杨光乾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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