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森林公安亮剑“黔金丝猴”
5月17日,天柱森林公安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黔金丝猴”专项行动, 通过精心组织,慎密部署,兵分三路对重点集镇进行巡查。当日查获13起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案,共收缴34只野生动物,其中: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色长尾雉(死体)1只,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眼镜蛇1条,其他蛇类32条。近日由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贵州省林业厅、省人民检察院、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在贵州省开展为期60天的“黔金丝猴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利用乡镇集中赶集天,在全县16个乡镇开展为期15天的涉林法律宣传。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森林防火条例》100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30000余人次,受教群众达46000余人。通过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天柱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行政案件18起;清查整治市场等重点场所3处,解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娃娃鱼)2只,挂牌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1处,放生蛇类33条。(吴就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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