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6-28 17:36

锦屏县:守林男子监守自盗,被检察机关批捕

近日,锦屏县森林公安局启蒙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充分运用“网上网下”,多部门共同发力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成功追回被盗木材29立方米交还失主,得到群众好评。
2017年4月12日,该局接处警中心接到王某某报案称,其与张某某等人于2007年以70万元共同购买的启蒙镇地稠村“归落”林场林木,最近发现被盗伐四、五十方的木材,希望森林公安局予以查处。   
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启蒙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工作。被盗的林木山场地处多村寨交界,交通便利,且初步判断为多次盗伐,林场雇请专人看守,却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一时间,案情陷入僵局。
这一案件在当地议论纷纷,引起了锦屏县森林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石万铭带领民警以现场为中心辐射林场周边三个村七个通村公路连接的自然村寨逐户展开走访调查。
经过连续七日的摸排工作,一村民提供的线索为案情找到突破口。据该村民陈述,2月份的一天,其在被盗伐山场附近造林时发现地稠村的杨某某和胡某某二人拿着油锯从盗伐现场的运材便道走出,还看到有两辆拉木材的“爬山王”车往山下运输木材。
侦查民警获悉此重要情报并核实其真实性。经过认真分析甄别后,连夜11时赶赴地稠村将犯罪嫌疑犯杨某某和胡某某抓获。在连夜审讯中,二人交代本村二组村民杨某某雇请二人砍伐该山场林木,两人只得到工钱,至于木材,去向不明。
得到这个线索,启蒙镇所长王继红立刻带领民警直赴杨某某家,而杨某某不知去向。为尽快破案,民警通过网上搜索排查,日以继夜搜寻线索,最后在州局、县局技术侦查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在黎平县敖市镇将杨某某(男,47岁)抓获。审讯中,杨某某交代了其借守林场之机雇请杨某某和胡某某多次到山场砍伐林木,自己出售获利的犯罪事实。
锦屏县森林公安局启蒙派出所民警根据杨某某的交代成功追回了被盗卖的29立方木材。
杨某某的行为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王芳焯 龙耀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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