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7-7-8 17:17

黎平:当事人怕成“老赖”,主动还款续友情


7月5日,黎平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审结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当事人通过承办法官严语释法后,担心自己上榜成“老赖”,主动向好友偿还欠款,获好友谅解。
当事人陈某龙与兰某兵系非常要好的朋友关系,因陈某龙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于2015年6月向好友兰某兵借款45000元解决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兰某兵念二人系多年朋友关系,便向银行贷款45000元借给陈某龙,之后,二人便约定于2017年5月还清兰某兵借款及利息。但借款履行期限届满,陈某龙并没有主动还款,经兰某兵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17年7月5日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陈某龙偿还45000元及利息。承办该案的第一人民法庭干警向被告陈某龙送达应诉材料及传票时,态度十分强硬的陈某龙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认为原告不顾朋友情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自己有损个人尊严和名誉,即使现在自己有钱也不会及时偿还兰某兵,试看法院和原告兰某兵能把自己怎么样?承办该案的法官向被告耐心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和上黑名单曝光等措施。在知晓利害关系后,陈某龙担心一旦上榜黑名单成“老赖”,影响今后的生意经营和名誉,自己努力多方筹措资金,下午16时许在黎平法院立案大厅里当众向好友兰某兵偿还欠款本金人民币45000元及3000元利息。原告兰某兵也念多年朋友情面当众主动撤诉,原谅了陈某龙恶意欠款行为,在法院立案大厅内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法官庭前的释法明理,黑名单曝光的威慑,使该案速裁速决,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成本,又及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吴东城 林世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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