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7-7-16 10:13

《关于开展二商场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医院路口至金玉商场、清平北路、金桥路、金玉商场至苗都农贸市场(老猫洞)、蚂蝗冲至电厂新村、西门仓库至良农市场路段的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6月17日起,以上路段临街门店、商场的经营户不得超门面设摊,各流 动摊贩必须进入各农贸市场经营。蔬菜批发经营户全部进入黔东南银田农产品物流园内 经营。
二、对原金桥路、清平北路、市医院至鸟山、蚂蝗冲、环城北路苗都市场路段全线的停车线全部取缔,所有车辆进入苗都市场旁华恺临时停车场内停放。对占道经营的所有车辆(含三轮车、农用车),交警部门一律暂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苗都市场开市时间:早上7:00;闭市时间:下午21点。开市期间,苗都市场仅作为蔬菜零售使用,市场内严禁社会车辆停靠和开展批发经营活动,对不服从管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取消二商场周边白天、夜间占道蔬菜批发,不听劝告者的暂扣其交易商品,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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