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讲哥们意气 帮忙伤人触犯刑律
近日,施秉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杨某因在KTV帮朋友打架,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7年1月的某天晚上,杨某同朋友吴某、王某等人在施秉县某KTV玩,在此过程中,吴某、王某等人在包房外走廊上与另一包房的人发生口角并进行抓扯,杨某为替朋友“出头”,在不问清事由的情况下,上前去帮助王某打架,期间杨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围观打架的石某以及被害人陈某捅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罪行。
法院经过审理,杨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造成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去歌厅唱歌是朋友联络感情、放松心情的,朋友与人发生冲突,应该去劝阻朋友避免纠纷,化解矛盾,而不是因讲哥们意气,与他人大打出手,而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处罚。(马浩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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