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7-7-22 10:36

从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近日,从江县公安局刚边派出所在开展“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通过对辖区内的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梳理,成功规劝了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据了解,梁某行(男,23岁,从江县刚边乡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3年12月30日,被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判决生效交付执行期间,梁某行未按规定到从江县司法局刚边司法所报告活动情况,擅自离开居住地,下落不明,脱离监管。2015年6月10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梁某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6年10月17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梁某行执行逮捕。
派出所民警多次到梁某行家中走访,对其家属作思想工作,敦促动员其早日投案自首,力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通过促膝谈心宣传法律法规,讲明政策,晓以利弊,2017年7月20日12时许,梁某行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梁某行已被羁押至从江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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