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犯受贿罪!黎平水务局原正乡级干部石宏全被“双开”
据黔东南黎平县纪委发布的消息,日前,经中共黎平县委批准,黎平县纪委对黎平县水务局正乡级干部石宏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石宏全在担任黎平县扶贫办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被黎平县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石宏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6年9月20日,经中共黎平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黎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宏全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6月19日,由黎平县监察局报黎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潘先炜 左克刚 记者 罗茜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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