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向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亮剑”
为推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年初以来,从江县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
该县多项并举推进治理违法占道行为:一是强化对违反秩序行为的监督和引导。结合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对城区秩序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划分为4大责任区域67个责任路段,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个责任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和劝导,积极引导文明行为。
二是建立非法占道常态化整治机制。通过交警、城管、运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占道经营、修车、洗车、装卸货物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以及合理引导。
三是建立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审批和跟踪检查机制。督促施工方完善、设置道路分流、绕行等标志,施工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值守,对手续不完善的停工补办手续,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组织不合理的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工程建设报批制度。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建设工程,要求事先报批报备。对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报备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截至7月底,全县共查处和劝导占道摆摊经营6700余人次,清理占道堆放物资35户,清理占道施工作业83户,清理超门面(墙)占道经营12500余户,处罚4起400元占道卖菜行为,劝离占道维修车辆620辆,清理占道摆放广告牌798处,城市占道经营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李正清 来源 :黔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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