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杂草烧来牢狱之灾
施秉县村民吴某为清理自家土地,将收割的杂草搬到附近自己堂哥吴某某家土里焚烧,杂草尚未燃尽便刮起大风,将火苗吹向附近山林,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类型为较大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总面积1187.64亩(79.176公顷)。
施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因过失行为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达79.176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本案中,过火林地面积超过50公顷,属特别重大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二的规定,依法应当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案发后被告人能积极配合民警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但由于本案被告人过失失火的面积过大,又未积极采取措施弥补因失火造成的损失,故本院不予考虑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吴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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