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7-10-26 17:04

随意变道酿事故,高速路上遇这种情形应该减速 不然苦果自尝!



10月23日17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沪昆高速下司往麻江方向花桥附近有两车发生交通事故,请求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8分钟后,民警达到现场,发现两辆小车小停在超车道上,由于现场车速较快,非常危险,拍完照后,民警让驾驶员驾车先行离开再到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处理。后经民警调查得知,后车驾驶员因随意变道及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此次事故发生,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无责任。同时,对于后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50元的处罚。(车辆碰撞过程)民警告知驾驶员,从你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我告诉下你的违法行为:一是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现前方有紧急情况,你的左侧车道有车辆在行驶,在并排的情况下,向左边变道,这是第一个违法行为;二是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提醒,我们在高速行车时,要按照规定时速行驶,时刻注意路面情况,保持警惕,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且跟车太近,以免前方发生意外时,刹车不急造成交通事故。(孙瑜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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