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司法人文关怀,罪犯圆了结婚心愿
11月9日,秋高气爽、阳光明媚。在贵州剑河县政务中心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对特殊的新人在这里进行了复婚登记。如愿重新结为正式夫妻。二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爱情,是维系社会人间的一股力量,既然人是由爱而生,就不能离开爱。据介绍,罪犯刘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近日被法院撤销原判决中所宣告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刘某某与严某原系夫妻,2014年因家庭琐事离婚。后因夫妻感情复合,二人又共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复婚手续。
11月8日,严某主动来到剑河县人民法院,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能够帮助其完成与刘某某办理复婚登记的心愿。为此,承办法官到县看守所找到刘某某征求其意见。刘某某也表达了想与严某复婚的意愿。
法网无情,法亦有情,考虑到为了让刘某某安心服刑,更好地接受改造,也为了促成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经该院特许,及时与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对接办理手续,并经过周密部署,刘某某在该院法警和法官的押解下,前往位于剑河县政务中心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让一对爱人圆了复婚的心愿。
如愿复婚,刘某某及家属对法院在特殊情况下给予的特殊关心表示深深的感谢。刘某某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自愿服从法院的公正判决并接受法律的惩处。刘某某亲友对该院如此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做法给予高度赞誉。
据悉,允许罪犯办理婚姻登记,在该院尚属首次,也是该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落实和谐司法、温馨司法措施的一项新举措。主要考虑到刘某某虽为罪犯,仍享有公民基本权利。
允许刘某某与爱人严某办理婚姻登记,不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充分尊重罪犯的人权,而且也了却了刘某某及爱人严某长久的心愿,让刘某某安心认罪服法。(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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