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7-12-22 10:02

汽车消费纠纷案

近日,天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购买汽车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12月15日,消费者袁某向12315平台投诉,称他于2015年12月22日到被投诉人处按揭购买了一辆广汽传奇GS4,价格是136800元,该店当时要求其交了续保押金和还款保证金共3000元,今年11月以来经与被投诉人多次协商要求退回所交两金,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诉后,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天柱某汽贸公司(被诉方)进行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就争议事由主持调解,通过摆事实,释法理,双方最终达成由被诉方退还消费者袁某续保押金和还款保证金共3000元;并约定凡因所购车辆与金融机构产生的纠纷,与被诉方无任何关系,由投诉方自行解决的协议,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最终握手言和。
在此,该局郑重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大宗、贵重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需谨慎审查由商家提供,重复使用的合同,防止商家利用格式合同,收取不合理费用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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