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公安:成功破获被拐儿童案 宝贝重返父母怀抱
2018年4月11日,从江县公安局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收买被拐儿童案件,嫌疑人成功被抓获,被拐儿童终于重返家庭,了却了民警的心头事,也让被拐儿童父母安了心。(被拐卖儿童邵某) 2016年10月份,刑侦大队在办理从江县东朗镇姚某神等人涉嫌拐卖儿童案中,民警查到广西籍兰某春有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经多次电话联系,兰某春并未积极配合。经查,犯罪嫌疑人兰某春:女,瑶族,广西三江县高基乡弓江村人,现住江苏省涟水县南集镇三堡村,因收买被拐卖儿童,于2017年3月2日被我局立案侦查,3月6日被我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民警查到,犯罪嫌疑人兰某春早年嫁给家住江苏省涟水县的邵某亮,由于其户口一直未迁移,对本案侦查方向造成困难。侦查民警立刻与江苏省涟水县警方联系,请求协查,当地警方调查后未发现嫌疑人兰某春在邵某亮家中,但查到一名叫杨晓伍的女子是邵某亮的同户人员,民警经过仔细核对,发现该女子户籍上的相片与嫌疑人兰某春的相片极度相似,应系嫌疑人兰某春为逃避追查的虚假身份,同时,还了解到其收买被拐卖的女婴已上户,取名为邵某。
时值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冬季严打”专项行动之际,由于该案一直未侦破,被拐卖女婴难与家人团聚,引起了局党委高度重视。2018年3月25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吴应权同志亲自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该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18年4月5日,受分管副局长唐海滨指派,刑侦大队大队长梁述杰带领专案组前往广西、江苏两地进行调查,力争破获此案,解救被拐卖儿童;4月11日,通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以及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嫌疑人兰某春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温馨花园二期15幢305室被成功抓获,同时解救了被拐卖儿童邵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春已被刑事拘留。
远在广西务工的父母听闻消息后激动不已,在我局办案民警的安排下,正从广西赶回从江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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