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网络不当事,网络诽谤无异于作茧自缚
近日,施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警巡查工作中发现一起利用网络诽谤他人案,抓获违法人员一名,并对该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fzfXqpBMkeAEZFTVamXwV5xFF0ORy2u6JZOwzX6GIoVicMYGdLnPgeMS8RMaiaQKpR7spdicDbibMjehB8O86CfdDg/640?wx_fmt=png
2018年5月17日,施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进行日常网络执法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微博上发布多条涉嫌诽谤他人的信息及图片,该网民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为及时消除影响,网安大队民警迅速将情况汇报至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何洪江同志处,同时对该网民展开落地工作,经民警调查发现,该涉嫌诽谤他人的网民为施秉县马号镇老县村村民杨某某,在核实人员情况属实后,何洪江副局长立即带领网安大队民警前往马号镇老县村对该人员实施抓捕工作,但该人在发布完最后一条诽谤他人的消息后就刻意躲避我局办案民警,导致我局民警一直无法抓获该人。但我局民警一直未放弃对该人的抓捕,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5月28日,我局马号派出所民警到其家中开展工作时发现该人已回到家中,其在见到民警后主动承认了其在网上诽谤他人的行为,后马号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我局网安大队进行处理。
经查明:2018年4月19日至5月17日期间,杨某某本人因对他人不满,便通过其注册的微博账号在网上发布多条诽谤他人的信息及照片,给他人的日常生活及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该人到案后对诽谤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诽谤他人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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