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养猪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
8月16日,从江县环保局接到市民投诉:从江县丙妹镇有一居民在城区范围内饲养生猪,气味、尿液和粪便等污染和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接到投诉后,从江县环保局立即组织住建、国土、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投诉。据工作组现场核查,养殖户陆某某,系从江县丙妹镇丙梅村人,家庭成员4人,其妻子行动不便,两小孩在小学就读,在位于从江县气象局下坎从事生猪养殖为其主要经济收入。现场核检时,该养殖户共有圈舍6间,饲养生猪16头,距离居民区较近,尿液和粪便处理达不到相关要求。投诉中反映的饲养生猪,气味、尿液和粪便等污染和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问题确实存在。 通过现场核查和了解基本情况后,工作组与陆某某进行座谈和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告知其圈舍属于违建项目,不符合城市建设要求,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二是其养殖距离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容易造成蚊虫滋生引起疾病;三是其生猪尿液和粪便处理方式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外环境,属于非法排污;四是建议其立即择址搬迁,自行拆除违建圈舍。同时,工作组表示,将在陆某某选址后,在圈舍的建设、排污设施建设、生猪养殖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和帮助。 在了解到自己在城区内饲养生猪属于违法,同时饲养生猪的气味、尿液、等污染和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后,陆某某表示将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和建议,立即开展选址和搬迁工作,不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至此,陆某某在城区范围内饲养生猪,气味、尿液和粪便等污染和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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