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男子故意破坏人饮工程 已依法行拘
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惠民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严厉打击阻扰、破坏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的违法行为,近日,镇远县公安局尚寨派出所果断处置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人。据了解,10月5日,胡某庆(男,46岁,尚寨土家族乡大河村小溪组人)以施工方下埋的水管路线不合理、施工质量差为由,不听施工方的解释,与施工方负责人发生争吵,对尚寨土家族乡大河村正在施工的人饮工程进行破坏,将已下埋至水泥路面下的人饮工程水管拔出,致使尚未凝固的水泥路面被破坏,迫使施工队伍重新翻工,严重影响了人饮工程施工进度,扰乱了脱贫攻坚秩序。尚寨派出所依法将胡某庆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胡某庆对其故意损毁尚寨土家族乡大河村正在施工的人饮工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庆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对胡某庆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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