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关于启用县城区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打击我县辖区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违法停放以及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我县城区主要道路全线范围启用37套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和2套交通信号监控设备以及6套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设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点位具体路段及点位见附件。
二、机动车违法抓拍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中有关规定实施。
三、抓拍方式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系统。
四、正式启用时间本通告自2018年10月29日零时起实施特此通告。
附件:启动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点位
(来源:锦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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