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法运输家禽 被交警查获
10月31日下午15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接路政巡防人员报警称:镇远往金堡收费站出站方向,有一临牌红色小货车,在进行车辆检查时,无法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大队巡逻民警周清、何晓天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
接警约10分钟后,民警驱车抵达事发现场,首先对驾驶员的驾照、行驶证及身份进行了详细核实,随后向一路多方路政、营运部门了解查获情况,经询问得知,该红色货车车主即驾驶员,为镇远县金堡乡爱和村村民邰某,在广东打工,买了个二手小货车,拉上一车鸡,带上临牌准备回老家办理过户手续,昨日夜间从广东出发,今天抵达镇远县金堡车站,还没出站,就被查获为无动物检疫合格证,违法运输鸡车辆。在了解清楚情况后,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迅速与当地乡镇农业部门及县农业运输有关执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约16时12分左右,当地有关执法人员抵达现场,目前该案件移交农业执法部门处理,如果没有合法的动物检疫合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之规定,驾驶员邰某将面临没收车内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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