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交警再次突击酒驾 查获5起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酒后驾驶是对他人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违法行为。黎平公安交警将重拳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违法交通行为。
11月1日晚,黎平公安交警集中60名警力,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晚上7点50分,所有参加行动警员在交警大队集合,统一部署,分别在县城区车流量密集的西门桥三岔路口和平街头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顾某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证将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提示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朋友看完记得分享到朋友圈哦。安全文明出行,请分享咱们的安全理念。(来源:黎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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