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 公安交警查处9起酒后驾驶 其中3人涉嫌醉驾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酒后驾驶是对他人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违法行为。黎平公安交警将坚持重拳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后驾驶。
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11月7日晚,黎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元洪率60名警力在县城区突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指挥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在乡镇与县城区同步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晚上20时,所有参加行动的人员分成两组,分别在县城区车流量密集的西门桥三岔路口和黎阳路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依法拦停,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对驾驶员进行酒驾排查,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的,进行主动式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司法鉴定机关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通过检查,共查处9起酒后驾驶,其中有3人涉嫌醉酒驾驶。
(毛某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证将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证将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钟某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证将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彭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周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黄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石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毛某饮酒驾驶,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您黎平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朋友看完记得分享到朋友圈哦。安全文明出行,请分享咱们的安全理念。(来源:黎平交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