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18-11-16 15:41

黔东南一女子报警被抢劫 结果反被处罚


2018年11月13日12时许,天柱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称:一女子(刘某)在天柱县城中山路被人抢劫,请出警。

光天化日之下在县城大街上发生抢劫案,立即引起了罗斌局长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天柱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今年以来,还未发生“两抢”案件,难道将到年关了,还要实现“零”的突破?罗斌局长指令带班副政委吴位菊调集图侦、特警、派出所等部门精干力量开展侦破工作。▲送货完准备骑车回家黑色钱包拿在手上
受害人刘某被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协助调查,民警再次调取现场周边所有天网视频跟踪比对,未发现被抢情况,民警再次向她了解被抢细节时,刘某前言不对后语,破绽百出,民警觉得疑点重重,经反复询问,刘某最终道出实情:当天中午,她去给客户送货在回来的路上不慎将随身携带的钱包遗失,虽然数额不大,但因其家境一般,回家又怕被丈夫责骂,于是想到了报假警。▲骑车回家途中中钱包仍然在手上
刘某报假警的行为造成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警方对刘某进行了宣传教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刘某警告处罚。警方提醒:恶意报警、报假警、扰警均属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来源:天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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