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一“老赖”打工被拒 千里回家还款
11月15日,在黄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沈某终于履行自己4700元的法定义务,看着法官把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屏蔽,按他的话说“心里终于踏实了”。为了还款,他还上演了一系列的“人在囧途”。
原来,早在2007年6月沈某和前妻到法院办理离婚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沈某补助被告人民币5000.00元,定于在2008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生效后,沈某未按法定义务履行,其前妻于是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19日起,沈某每月支付300元,直至足额支付5000元为止。但后来沈某在支付第一期300元后,一直未按期履行。在2015年法院执行局开展“积案清理”行动发现后,再次通过多渠道找寻被执行人沈某,但其下落不明,法院立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11月初,被执行人沈某到广州某企业办理入职手续时,被告知因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录取”,慌忙之下沈某急忙购买飞机票返回处理,“谁成想已被限制乘坐飞机”,去高铁站购票“也被限制乘坐”,沈某只能买了普通火车票回来,“坐了十多个小时啊!”,下车后直奔黄平立即到本院支付剩余4700元案款,法院依法结案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看到名单被屏蔽,沈某终于轻松下来,“原来是自己有点小情绪,当时也没有钱,后来时间一长就忘了,今年好不容易找到个好工作,差点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搞丢了,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再也不敢了!”
法官说法: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已联合超过40家部门单位,签署了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备忘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本案被执行人正是如此。在此告诫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妄想,信用社会来临,失信将寸步难行。(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