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森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
2019年1月10日,从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西山镇陡寨村民石某来电:“在西山镇陡寨村自己农田里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请予出警救助”。
从江县森林公安局随即安排西山派出所民警前往救助,将受伤的鸟类接到公安局局交由专人喂养。经专业人员鉴定,此次被救助的鸟类系鹰科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民警悉心照料,确认该只鵟伤情无大碍后,从江县森林公安局于2019年1月11日将其放生。
森林公安提醒:请保护野生动物,如发现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来源:西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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