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交警查处酒驾非机动车 全面向醉酒驾车说“不”
近年来,由于小巧、轻便、出行成本低等特点,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驴”)在全国范围内迅猛增加,随之而来,“电驴”事故率明显增加,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市交通也因此深受影响;尤其是2011年醉酒驾驶机动车入刑后,不少市民更加钟爱“电驴”,普遍认为醉驾非机动车不处罚,骑乘“电驴”就万事大吉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施行以后,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列入交通违法整治重点,特别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等行为。“五一”期间,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在夜查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5月3日晚,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下步行街路口开展“五一”节日期间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21时4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呈“S”线朝执勤点行驶过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就在民警靠近时,骑车男子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窜了出来。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现场进行呼吸试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然而当民警告知张某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后,张某却对此很无所谓,还表示很“懂法”,在现场大势说开的是电动车,交警查酒驾针对的是机动车,不管电动车;随后,民警耐心对张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并普及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令张某和围观群众深受教育。
原来,张某下午在亲戚家吃饭,喝酒时还在跟亲戚吹捧说最近交警查酒驾特别厉害,这回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不怕他们查了,继而“放心”喝起酒来,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张某表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个守法好公民。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张某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联系张某家属将其及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带回。(来源:施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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