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19-5-11 15:12

黔东南一人过失引发火灾被拘留


近日,黎平县肇兴镇肇兴村罗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县消防大队提请县公安局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2019年5月4日22时40分,位于黎平县肇兴镇肇兴村三组罗某某家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房屋1间,受灾1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116120元。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该房屋承租人罗某夫妇在一楼西侧用碳火烘烤茶叶不慎引发火灾。黎平消防大队与黎平县公安局紧密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最终决定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据悉,罗某某已于5月5日被投送至黎平县拘留所。
此次火灾起火原因清晰明了且处理及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场所和个人。目前,县消防大队已持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火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全力确保肇兴侗寨及全县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来源:黔东南黎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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