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19-7-25 12:35

岑巩一男子因穿拖鞋开车被罚 发朋友圈辱骂交警被行拘



大家都知道微信是朋友、亲人之间用来聊天的工具,微信朋友圈用来记录日常生活,但有些人却用 " 朋友圈 " 来发泄私愤。近日,贵州省岑巩县一男子,朋友圈辱骂执勤交警最终被行拘 10 天。
7 月 23 日,岑巩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上巡逻时,发现一名为 " 北京安顺达机械租赁 183015109××" 的微信用户在网络上发布辱骂执勤民警的信息。经过民警侦查,该用户系河南省桐柏县程湾乡刘某,男,25 岁,现在贵州省岑巩县羊桥乡务工。当日上午,农村片区交警三中队民警在羊桥乡羊桥中学路段开展交通查缉,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作出了驾驶证记 2 分罚款 50 元的处罚。事后刘某疑对交警处罚不满,把处罚单拍照并配有一段带有辱骂交警的文字发到微信朋友圈,造成了负面的社会效果。
被网安大队发现后,执勤交警协同羊桥派出所民警将刘某传唤到羊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刘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岑巩县公安局对其辱骂执法人员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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