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8月8日,天柱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被告人杨某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边某等人自2000年以来多次在镇远县、岑巩县等地实施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从恶势力逐步发展成为稳定的以边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杨某俊在边某经营的边朗休闲度假山庄、和天下KTV娱乐会所工作期间,明知边某等人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的组织,仍参加该组织的部分犯罪活动,并接受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2019年7月5日,天柱县法院对边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首犯边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5年。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俊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自动投案,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存在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天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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