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19-11-26 11:43

两辆崭新商品车 却让两名驾驶员承担严重后果

11月21日下午,正在余册高速公路丹寨收费站执勤的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崭新的商品车看见站外执勤的民警后,停在车道内犹豫了一会儿才驶出收费站。这引起了现场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告诉民警:他驾驶的是一辆从外地转运过来的商品车,车辆不仅没有申领临时牌照,连机动车强制保险也没有。民警在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一会说自己忘记带驾驶证件,一会说自己的证件在随后就到的一辆拖车上。

几分钟后,收费站内的确驶出一辆拖车,并且拖着一辆崭新商品车,与之前被民警查获的车同款。民警随即对拖车驾驶员也进行了检查,而拖车驾驶员则表现得极不配合,以忘带驾驶证和记不住身份证号码为由,拒绝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

之前被查的商品车驾驶员则一直装模作样的在拖车驾驶室内“找”驾驶证。两位驾驶员反常的表现,让民警觉得此事必有蹊跷。民警随即将两名驾驶员依法口头传唤至中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最后,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后发现,拖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C类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拖车的资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为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一次性记满十二分,并且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驾驶未上牌的商品车驾驶员,因为驾驶没有临牌和保险的商品车,不仅要承担强制保险两倍的高昂罚款外,驾驶证还将一次性记满十二分,并且因为其所持有驾驶证是B类驾驶证,还将降至C照。(来源: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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