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19-12-28 00:35

黄平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案,开设赌场、敲诈勒索 39人获刑!

本帖最后由 论坛新闻发布 于 2019-12-28 11:29 编辑

扫黑除恶进行时   黄平法院再亮剑—— 一涉恶案39名被告人获刑2019年12月25日,黄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及39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中9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7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期,其余23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
(图为黄平看守所宣判)



(图为镇远看守所宣判)
该案是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犯罪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于12月3至 6日在黄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某光凭借其在上塘、旧州片区的恶劣影响,以非法敛财为目的,经常纠集被告人冉某飞、简某群、孙某江在黄平县上塘片区内、旧州区域内等30余个野外地点轮流开设赌场90余次;被告人刘某红、林某果、陈某凯、刘某林、邓某松先后加入赌场,并在冉某光的组织、指挥下对各自在赌场的职责进行了分工。该团伙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共同故意实施了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同时,实施了多起违法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定其为犯罪集团。被告人刘某红除积极参与以被告人冉某光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活动外,还与林某一起,经常纠集吴某侠、吴某阳、吴某天、吴某、陈某权、杨某等人在黄平县旧州镇、新州镇区域内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及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对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系恶势力团伙。法院依法分别对以冉某光等9人恶势力集团、刘某红为纠集者的7人恶势力团伙,及其谢某红等23人分别涉嫌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的39名被告人定罪处罚,对该案所退赃款共计人民币98800元及现场查获赌资人民币167800元,依法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对敲诈勒索违法所得人民币184600元依法向被告人冉某光、冉某飞、孙某江、简某群、刘某红、沈某林、林某果予以追缴,上交国库。这起案件的宣判,社会关注较高,影响较大,彰显了黄平法院扫除黑恶的决心,坚决维护国家司法、保障人民利益。对黑恶势力说“不”,对黑恶势力亮剑,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黄平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案,开设赌场、敲诈勒索 39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