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要求县内企业复工复产不早于2月9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黄平县人民政府2月1日发出通告,要求全县企业复工复产不能早于2月9日24时前。曾经忙碌的黄平县城环城公路建设今年春节以来因“疫紧”停工待复
黄平县新辰国际工地纷纷延期复工
《通告》指出,企业除了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阻击战,县级主管部门、槐花工业园区及所在企业对确因工作需要,并近期返回黄平县的人员,必须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延期复工的高层建筑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大门紧闭的黄平县高层建筑工地上
县内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履行好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相关企业落实通告要求,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和社会平稳有序。(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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