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镇远:两男子疫情期间组织聚餐,分别被处行拘5日
2 月 17 日,镇远县羊坪镇两名男子因在疫情期间组织聚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据了解,两名男子分别是镇远县羊坪镇朱砂行政村的 31 岁男子饶某和 40 岁男子腾某。2 月 9 日 12 时许,饶某觉得天气好,好久没有聚会喝酒他心痒难耐,就发信息给他所在的朱砂村 " 聚餐群 " 群主腾某,让腾某以群主的身份,邀约大家出来聚餐喝酒,腾某欣然应允。于是,二人以微信群及口头邀约的方式,邀约了本村村民王某、唐某木、唐某纲等共 10 人,在朱砂村蓝泉河河边以 " 踏春野炊 " 的方式进行聚会喝酒。聚餐过程中,喝醉酒的王某和唐某木还因口角发生争吵,继而打架斗殴。饶某、腾某、王某、唐某木等人的行为,给当前羊坪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镇远县羊坪镇党委、政府和羊坪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适时利用广播、微信群、横幅广告标语等,不间断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宣传面已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饶某、腾某无视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私自顶风组织聚餐,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2 月 17 日,经过调查取证,镇远县公安局羊坪派出所民警来到朱砂村,向饶某、腾某、王某、唐某木等人送达了镇远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唐某木等 8 人被处以行政警告的行政处罚(王某、唐某木打架斗殴另行处罚),饶某、腾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当天开始执行。镇远警方提醒,疫情面前不容有一丝侥幸心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共同战 " 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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