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一男子在禁渔期非法捕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4日,黄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平溪镇大寨村河段有人使用电鱼机捕鱼。接警后,平溪派出所立即前往该河段排查,到达举报点后,发现大桥下有一可疑人员正在使用电鱼机捕鱼,逐将其查获。
经查证,嫌疑人吴某学,对其使用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取保候审,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黄平境内河流主要属长江水系,有大大小小100多条河流,主要有重安江、舞阳河、平溪河、西堰河、苗里河、野洞河等。有一座中型水库(两岔河水库)蓄水6320万立方米,小型水库34座蓄水容量2223.86万立方米。2015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九批),建立清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8年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十一批),建立舞阳河黄平段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禁渔期内禁止捕鱼,并将旧州镇舞阳河段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捕鱼。
黄平公安局将重点打击整治长期从事电鱼、炸鱼、毒鱼以及向上述人员非法销售、提供爆炸物、剧毒物品的违法犯罪人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力争破获一批长期从事电鱼、炸鱼、毒鱼的违法犯罪团伙。斩断电鱼、炸鱼、毒鱼非法利益链条,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2018年以来,我局已对破获的20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20多名涉案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罚。其中对构成刑事犯罪但情节轻微的10余人作出相对不予起诉的决定,责成其自费购买鱼苗进行增值放流的处理决定,督促其购买鱼苗实施增殖放流进行渔业生态修复,弥补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同时,这也是我县尝试渔业生态修复补偿新机制的具体实践。(吴鸿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