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男子山上非法猎捕野鸡,缴获火药枪一支、钢珠30余颗及火药等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加重处罚。为认真贯彻执行新《决定》,切实加强对全县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麻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法律宣传和案件排查措施,再次破获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3月11日,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与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排查过程中,在龙山镇干桥村发现钟某某在山上非法猎捕野鸡,民警在成功将其拦截后,现场缴获被猎杀的野鸡(环颈雉)一只,火药枪一支、钢珠30余颗及火药等,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对自己用火药枪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环颈雉俗称野鸡,野生环颈雉中国亚种全部属于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名单,属于法律保护野生动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图文:森林公安局)
(来源:麻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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