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这2名男子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抓!
近日,天柱县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查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嫌疑人2名,有效震慑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4月22日晚,天柱县公安局江东派出所在日常开展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用电捕鱼器捕鱼,民警立即上前将两名男子控制,并当场缴获自制电捕鱼器和非法捕获的水产品若干。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元(男,贵州省天柱县江东镇人)、杨某琳(男、贵州省天柱县江东镇人)对他们在天柱县江东镇东坡村水域内使用自制电捕鱼器实施电捕鱼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天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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