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0-6-24 17:17

台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台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Ljib4So7yuWiaG8lRYrEWlKNicJPy20fxpwypKrNL9CDtLzgJG9J3Zmf8ekuRPo87Zc7CaXxPhXIxOmicAouJyuj8g/640?wx_fmt=png    近日,台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台江某混泥土有限公司诉被告黔东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0年3月11日,原告向台江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称,2017年2月至3月被告为了实施示范园区项目向原告购买混泥土。经双方于2017年4月1日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混泥土货款494430没有支付。经原告催促,2017年10月2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并支付了20万元整,剩余款294430元没有支付。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被告股东吴某某于2018年3月向原告作出承诺,该款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但时至今日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仍未支付该混泥土货款,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台江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了案件情况,被告认为欠付原告货款是事实,由于被告公司拿不到工程款,无法支付,但在今年七月份政府将拨付部分工程款给被告,到时被告先付一部分欠款,余款最迟在今年年底付清,而且原告主张的利息太高了,被告希望能降低。开庭审理时根据原、被提供的证据材料、法庭辩论、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庭前向相关负责人的询问情况,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付清混泥土货款25万元。
    台江法院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秉承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伸张,同时在解决社会纠纷,平息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Ljib4So7yuWiaG8lRYrEWlKNicJPy20fxpwypKrNL9CDtLzgJG9J3Zmf8ekuRPo87Zc7CaXxPhXIxOmicAouJyuj8g/640?wx_fmt=png(来源:南宫人民法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台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