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0-7-10 11:20

锦屏一男子多次盗伐林木一犯再犯,最终锒铛入狱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锦屏县三江镇龙啦村归脚组“高岑脚”(地名)山场林木属三江镇龙啦村村民廖某平所有。2017年,廖某平因向被告人王某明借款无力偿还,与王某明商量用“高岑脚”山场林木抵偿给王某明。2019年11月,被告人王某明在未办理《林木釆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山场林木予以釆伐。2020年4月30日,经锦屏县森林公安局委托林业技术人员对该山场被滥伐林木情况进行鉴定,意见为:釆伐面积1.4亩,釆伐蓄积17.32立方米,釆伐株数为65株,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树种为杉木。同时查明,被告人王某明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17年1月16日被锦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9年1月26日因矫正期满,锦屏县司法局依法对其解除社区矫正。
被告人王某明因滥伐林木被本院判处刑罚后,又无证滥伐林木,属于不思悔改,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判处,但不宜适用缓刑。为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决定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告人王某明现已被羁押于锦屏县看守所。

(来源:锦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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