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4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雷公山大道500米十字路口转盘逆...
7月22日14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雷公山大道500米十字路口转盘逆向行驶,差点酿事故,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天网监控发现当日14分许,有一辆贵H09***白色小轿车存在逆向行驶的事实。经过公安内部系统核实车主信息后,传唤当时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前来交警队调查。面对监控视频证据,当事人任某某逆向行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任某某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任某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 分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警醒,逆行之祸猛于虎,莫以生命抢快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按规定车道行驶,有平安才有幸福。
(来源:黔东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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