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一货车司机抢灯不成,竟不顾前车,强行变道!
2020年8月13日6时许,贵州省镇远县驾驶人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岑巩县振兴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在行至振兴大道与舞水路交叉路口时,因想抢时通过,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刹车时避让不及便变道行驶,撞上在左侧车道上等待通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造成两车部分损坏,摩托车驾驶人姚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监控画面(双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起事故因为货车驾驶人张某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并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2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黔东南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车辆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无论有无电子监控,均需减速慢行,不能心存侥幸,争抢交通信号灯。
(旷光玖 郑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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